機車報廢獎勵金申請

政府提供報廢獎勵金給老舊機車車主,每台可領取300元的回收獎金。以下為申請流程。
機車報廢獎勵金申請車輛的報廢程序分為車籍資料報廢與車體拖吊報廢兩部分:
  1. 車籍資料報廢:麻煩取下您的(機車/汽車)車牌,連同車主的身份證、印章、行照至監理站辦理車籍報廢的手續。
  2. 車體拖吊報廢:在完成監理站車籍報廢手續後,請您在監理站內環保署所設置「廢車報廢回收服務櫃檯」辦理車體拖吊。櫃檯服務人員會記錄您車體停放地點及方便回收時間,安排回收商免費拖吊您的車體。
環保署為避免後續衍生出幽靈車、拼裝車及杜絕借屍還魂或改造贓車等問題,鼓勵民眾配合車體拖吊處理,提供廢車(汽車車齡10年(含)以上、機車車齡7年(含)以上)回收獎勵金!在車體拖吊的同時,回收商會向您索取一份車籍資料影本,並提供您乙份申請獎勵金用「廢機動車輛回收管制聯單」,請您填妥管制聯單資料、簽名並檢附車主身分證影本及監理單位核發之報廢或繳銷異動證明影本後,掛號信寄回環保署廢機動車輛回收獎勵金專用信箱(台北郵政3257信箱),約三十個工作天後即可收到獎勵金,機車為300元,汽車為1000元。
以上轉自http://recycle.epa.gov.tw/epa/menu/index.asp?sno=45
廢機動車輛獎勵金申請流程
  • 車主將車牌拿至監理機關報廢,並將廢車委託回收商處理。
  • 回收商至E化系統填寫相關資料,資料包括:
收車日期
車籍引擎相關資料
車主資料
獎勵金領取相關資料(支票地址或帳號)
回收專用章印
收車人簽名
  • 列印聯單一、二聯,交由車主填寫以下資料:
車主切結簽字
獎勵金領取人簽名
  • 民眾檢附相關文件:
回收商所列印聯單一二聯,車主簽名欄務必親筆簽名
車主證明文件影本(身份證或營利事業登記證)
車籍證明文件影本(需有報廢或註銷字樣)
回收商所提監理站查詢畫面
匯款者,檢附存摺封面影本,須可清楚分變分行別及帳號資料
  • 車主將聯單一二聯及需檢附文件,以掛號寄3257信箱

1 則留言:

  1. 請問機車50CC報廢除了政府提供報廢獎勵金外,大熊還會另外補助收回金700元嗎?如何聯絡,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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