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報廢文件

10年以上老舊汽車報廢政府提供1000元的回收獎勵金,您只需車輛登記身份攜帶以下文件至監理機關即可辦理。
個人
  • 聯單第一聯正本
  • 車主本人之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車籍證明文件影本一份
公民營事業
  • 聯單第一聯正本
  • 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或公司執照影本
  • 車籍證明文件影本一份
    獎勵金申請聯正面應加蓋公司統一發票專用章或公司章及負責人章。
政府機關
  • 聯單第一聯正本
  • 車籍證明文件影本一份
  • 隸屬營利單位者,請檢附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
    獎勵金申請聯正面領據聯請蓋單位關防及檢附車籍證明函件,函件內容須具證明單位印信或單位主管章戳.隸屬營利單位者,獎勵金申請聯正面請蓋統一發票專用章,或公司章及負責人章。
其他如法人機構
  • 聯單第一聯正本
  • 車籍證明文件影本一份
  • 立案證書
  • 含單位統一編號之證明文件
備註
車籍證明文件影本,如行車執照、保險單、保險證、汽機車各項異動登記書等
上述證明文件請浮貼於管制聯單第一聯獎勵金申請聯背面;申請件請以掛號寄出,俾利查詢
審查期限:本聯單寄出後自收件日起算,經審核、建檔、撥款工作所需時程約45個工作天(不含退補正之申請件)
諮詢專線:廢車回收相關訊息、回收管道查詢,請撥資源回收專線: (02)8648-5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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